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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伊宁市公开招(转)聘社区工作者325人公告(4)

2019-02-21 17:21:55 来源: 伊宁市党建网

2.所属党(工)委综合评定(10分)。由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报考人员日常工作表现、月评季考及年度考核、学历,国家通用语言运用、计算机应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后确定评定分值。

3.社区(村)工作及任职年限(10分)。在社区(村)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及以上的,每多一年加1分。如:在社区工作满一年加1分,满两年加2分,以此类推,工作年限上限为5分;任职以1年度为计算单位,每担任社区“两委”正职满一年加1分,“两委”副职加0.5分。如:以担任社区“两委”正职为例,担任一年加1分,两年加2分,以此类推,任职情况上限为5分。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可累加。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认证,初级加5分、中级加7分,高级加10分。社区(村)工作及任职年限,取得社会工作师认证,最多可加10分。时间统一截止2019年3月1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需对现有社区工作人员“满意度测评、所属党(工)委综合评定、社区工作年限及任职”评定分值情况,在乡镇(街道)及所属社区分项进行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备案。

4.笔试(占总成绩的40%)。

5.面试(占总成绩的30%)。根据面向现有社区工作人员转聘批次计划总数,按照“满意度测评+所属党(工)委综合评定+社区工作年限及任职+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七、政审

拟招录考生属现有社区工作人员需征求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社区“访惠聚”工作队、纪检、公安、计生、民宗等部门意见;其他人员需征求户籍所在地社区党组织、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报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八、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按招聘职位1:1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可以在伊宁市二甲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九、公示

依据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及体检结果,对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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