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3 09:11:08 来源: 龙湾人力社保局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统一分配,各街道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专职社区工作者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向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招聘、面向退伍军人招聘录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注意事项
1、经全区统一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薪酬待遇套用“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
2、经全区统一公开招聘录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在三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19年2月21日。
4、招聘转岗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中国龙湾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5、温州市区户籍指鹿城区、龙湾区、经开区、瓯海区、洞头区。
6、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1日
原标题:温州市龙湾区2019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转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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