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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南临沧工业园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招聘机关专业技术人员7人公告(4)

2019-01-30 10:02:46 来源: 云南人才市场

(五)体检

1.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时间在总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后,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政审)情况,在考察结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审批和聘用期限

1.聘用审批: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园区党工委审定后,由本人与临沧惠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2.聘用期限: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三个月,签订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由临沧工业园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留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三年,三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考核结果可继续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考虑续聘。

五、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

全日制专科以上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3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全日制研究生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4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以上工资

全日制专科以上工资每人每月6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其中:每人每月扣除1000元作为绩效工资(年终考核合格以上一次性发放)。全日制研究生工资每人每月7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其中:每人每月扣除1000元作为绩效工资(年终考核合格以上一次性发放)。

六、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公开招聘期间,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网站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未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联系。

(四)政策咨询电话:,联系人:吴圣权。

监督电话:。

附件:

原标题:临沧工业园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机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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