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6 17:54:31 来源: 塔城市政府门户网
(六)递补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待遇
月工资标准3302.44元。其中:工资1856.95元,社会保险1445.49元(单位缴纳1080.67元,个人缴纳364.82元)。
各用人单位对聘用六个月以上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冬季取暖费1700元。
工资待遇增长按市委政委政策现定执行。
五、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塔城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招聘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组织领导及监督
市纪委监委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并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原标题:2019年塔城市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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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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