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6 10:02:23 来源: 淄川区人民政府
根据《2018年淄川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淄川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应聘淄川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应注意随时登录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相关通知,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本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11月28日(周三),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6:00。
地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川区般阳路266号)四楼大厅。
(二)递补资格审查
弃权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取消面试资格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11月29日(周四)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时间:2018年11月30日(周五)上午8:30—11:00
地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川区般阳路266号)四楼大厅。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其中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在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3、学历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证书。
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4、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需同时提交与学历相符的高级工或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015年6月30日及以后的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交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因学校未将信息录入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导致无法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到有关信息的,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对于学历情况及未录入信息情况的书面说明。
5、社区工作专业毕业或具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同时提交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省金牌运动员需同时提交市体育局的相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入伍前为淄博市户籍、从我市应征入伍、我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的人员需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安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非淄博市户籍但属于淄博市生源的人员需同时提供高中毕业证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2)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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