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1 11:00:35 来源: 罗庄区人民政府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过后予以聘用。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的,由罗庄区禁毒办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7、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禁毒专职社工由罗庄区禁毒办安排岗位开展工作。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1、 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 新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辞退。
3、合同期满后,罗庄区禁毒办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为2600元/月,购买五险,可根据岗位工作量及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工资,以后根据工作年限及考核情况建立增资机制。
六、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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