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3 17:27:25 来源:
了解了三种行政行为之后我们会发现,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实际都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的外部具体行政行为,而行政处分则是行政机关对其内部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的内部行政行为。所以三者之间的性质是不同的。我们两两进行对比,帮助考生更为深刻地进行理解,先来比较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这两种外部行政行为,它们的不同点包括:
1.客体不同。行政处罚的客体是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即有违法行为才会实施行政处罚手段。行政强制的客体主要是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事实状态,如暴乱、瘟疫、危房等。
2.形式不同。行政处罚表现为限制或者剥夺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拘留等。而行政强制通常分为人身强制、物品强制和场所强制,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扣押、查封、冻结、拆除违章建筑、强制搬出、扣留、盘问等。
3.程序不同。行政处罚统一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和简易程序。而行政强制适用特别法规定的不同程序。
4.次数不同。行政处罚适用一事不再罚的原则,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而对同一个违法状态,行政机关可以反复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直到违法状态消除为止。
接着,我们来比较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这两种行为,它们的不同点包括:
1.行为的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制裁的行为,所以行政处罚是外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则是领导机关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制裁,所以行政处分是内部行政行为。
2.制裁的对象不同;处罚对象与处罚主体不存在隶属关系;处分对象与处分主体存在隶属关系。
3.采取的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六种,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和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中有罚款、拘留等;而行政处分没有。
4.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比行政处分所依据的要高。
5.救济途径不同。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而对行政处分不服,只能向人事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以上内容就是中公教育针对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分行为以及行政强制行为三者之间的辨析,希望能够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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