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9 17:08:30 来源: 玉门市人民政府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总成绩=笔试试卷成绩×70%+面试成绩×30%。
综合成绩=总成绩+加分。
从事过社会救助工作的、军队退伍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证的,凭相关证明和证件在综合成绩中予以加分。加分标准:(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2分;(2)从事过社会救助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附最近一个年度内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加1分;(3)军队退伍人员加1分。符合多个加分标准的只能享受一次加分,按分值最高的计算。
从事过社会救助工作的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附最近一个年度内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军队退伍人员提供退伍证;有社会工作证的提供社会工作者证书。符合加分条件者,通过笔试后,在3个工作日内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察和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当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考察由玉门市志远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具体实施,深入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居住社区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中发现应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定为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盗、吸毒、贩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在工作、学习中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6)参加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的;
(7)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名资格的;
(8)煽动、组织非正常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有其他严重问题,不适合招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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