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8 17:19:47 来源: 潼关县人民政府
三、几点说明
(一)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各环节中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专业为法律类的在本次面试成绩基础上加0.5分;今年及往年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中进入面试但未录取的考生在本次面试成绩基础上加0.5分,进入多次面试的不累加;同时具备法律类专业和进入面试未录取条件的可累加,但累加不超过1分。
(三)本次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对招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资标准参照潼关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及待遇,并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在镇(办)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同时担负各镇(办)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各项工作,受司法局和镇(办)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双重领导,服务期限至少三年,三年内不得离职离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潼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潼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
原标题:关于招聘潼关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潼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潼关县司法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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