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9 14:14:31 来源: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考试
采用笔试(机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准考证领取时间:12月29日,地点: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一)笔试(机试)
笔试(机试)时间:1月3日上午9:00至11:30。
考生应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凡在开考后15分钟没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除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外,请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文具、电子存储设备及其他无线电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要求手机关机。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以作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机试)地点:视报考人数另行通知,建议考生提前前往考场熟悉路线及周围环境,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考职位 1:3 的比例依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定于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成绩当天公布。
(三)成绩计算
由笔试(机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 笔试(机试)。满分 100 分(其中:笔试60分,机试40分),占总成绩60 %。
2. 面试。满分 100 分,占总成绩 40 %。
3. 总成绩=笔试(机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 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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