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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芜湖县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镇事业人员5人公告(2)

2018-12-17 10:57:01 来源: 芜湖县人民政府网

3. 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到所在镇领取并填写《芜湖县2018年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镇事业人员资格审查表》,向镇党委提出申请,镇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收齐相关证明材料,报县招聘办审核,同时征求县纪检、综治、信访、计生、安监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确定后也可开考。

如开考的某镇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该镇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必须位列全县前5名,方可聘用。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1日—12月23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各镇政府。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由县招聘办统一委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评分。

1、笔试内容:主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章、党规,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社区工作规则、方针政策,依法行政等有关知识;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等。

任职期间个人获县、市、省、国家级别表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分别按1、2、3、5分的分值加分,当年同类表彰加分只按最高表彰加分1次;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集体获得表彰的,同上加分。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以上的加1分,工作满15年以上的加2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加分说明:“县、市、省、国家级别表彰”,是指党委、政府表彰;任期内获中央部委、省级机关和部门表彰的,分别按省、市级级别表彰加分(市级机关和部门、各级各类领导小组表彰不加分)。报名时,提供表彰证书(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县招聘办进行审核、公示。

在村(社区)工作10年或15年以上的,由镇党委负责审核。

报名截止前未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凡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以及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测评、考察

测评工作由镇党委组织实施。参加人员:镇领导班子成员、镇机关内设机构正副职。

与会人员按1:3的比例进行推荐测评,测评成绩=(测评推荐票数÷收回有效票数)×100。

测评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测评成绩按3:3: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测评成绩高低排序;如测评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面试、测评成绩均相同,则都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镇党委负责,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进一步进行资格复审。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县先锋网、人选所在镇和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继续在村(社区)任职,至少任满一届。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原标题: 芜湖县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镇事业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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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芜湖县委组织部

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4日

来源:

(责任编辑:jz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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