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3 10:01:57 来源: 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准考证制作后将以邮件形式发到报考者填写的个人电子邮箱中,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收件邮箱,考生收到后自行下载并打印。如未收到准考证的考生即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四)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报考者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公示
(一)考察及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核单位留存。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个人报考有关资料存在弄虚作假;不服从安排;学历造假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光明新区直属医院。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考试、考察合格、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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