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0 10:54:56 来源: 平阴县政府
乡村振兴助理员为村级特设岗位,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正式党员的任命为村主任助理。聘用人员为非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在村工作期间,按照“村用镇管”的方式进行考核管理,每季度一次测评,每半年一次考评,每年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聘用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年我县镇、街道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确定(以聘用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中,80%按月发放,20%作为绩效考核报酬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社会保险金执行企业人员社会保险金标准,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负担。如有提前离岗或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从离岗和解除合同日起,停发补贴和保险,未满一年的扣发当年绩效考核报酬。对招聘人员中非党员的,经考察合格后,可优先发展入党。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鼓励聘用人员积极参选,对能够长期坚持在村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优先推选参加各级“乡村之星”等人才称号评选。
八、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诚信应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招聘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信息发布和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的公告、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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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平阴县“乡村振兴助理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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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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