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7 15:57:18 来源: 福州市晋人才网
(二)考察。应聘人员接到考察通知后,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已就业的应聘人员被考察前,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递补。
六、岗位分配和聘用
(一)选择岗位。通过体检、考察的人员由相关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集中,按照笔试成绩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拟聘岗位,成绩相同者现场抽签决定择岗顺序。
(二)公示。拟聘用对象将在福州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三)聘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
七、薪酬待遇
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市社区工作站人员。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表现优秀的,可选派到社区或“两新”组织担任党组织副书记,特别优秀的可担任社区或“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报考时间截止前向相关县(市)区委组织部电话咨询。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参加报名即视同承诺符合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福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下载材料: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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