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6 13:19:27 来源: 常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4.附加分:在考试成绩上,持证残疾人加1分;近五年内获得市级以上残运会(含单项运动会)前六名的残疾人或其他技能比武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的残疾人加2分,计算总成绩。每人只能加1项,最高加2分。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予以培训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满试用期后,适应岗位工作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持有残疾人证或持证残疾人家庭直系亲属优先聘用。2019年12月31日前,如有残疾人专职委员缺岗的,则可从本次报名招聘未录用的名单中按到低分替补,最多可替补3名。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残疾人专职委员属公益性岗位,其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标准按常残联〔2012〕13号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经费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3.本公告由常山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常山县残联关于选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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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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