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5 09:31:29 来源: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公示及聘用
各县(市、区)根据笔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用岗位、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如未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安排拟聘用人员到街道(城区镇)、社区报到,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后续管理
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培训及待遇保障等,依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宁委组通〔2018〕97号)规定执行。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范畴,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地区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户口迁移政策以各县(市、区)相关规定为准。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报考者应认真对照岗位要求,确认符合条件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宁德市2018年度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的信息、动态,将及时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该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对招聘政策有疑问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正常上班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
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民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蕉城区委组织部;
古田县委组织部;
屏南县委组织部;
周宁县委组织部;
寿宁县委组织部;
福安市委组织部;
柘荣县委组织部;
福鼎市委组织部;
霞浦县委组织部;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
原标题:宁德市2018年度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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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民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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