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3 18:03:04 来源: 金安区人民政府网
(二)加分申报 。士官等级加分的,二级士官笔试加2分,三级士官笔试加4分,四级士官笔试加6分。奖励加分的,荣立三等功的笔试加1分,荣立二等功的笔试加3分,荣立一等功及以上的笔试加5分。奖励加分可以累加,但最多不超过10分,所需证明材料以档案为准。
(三)成绩公示。2019年1月5日前,在金安先锋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考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定向金安籍退役士官招考的,按照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七、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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