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3 11:59:17 来源: 青田县民政局
(二)审核
报名结束后,民政局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大于1:2的,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不足1:2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笔试科目1门,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要求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从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面试一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4、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自然淘汰。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若不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5、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
1、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3、根据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按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批准,招聘的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中国青田网、青田县民政局网站、青田组织工作网向社会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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