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7 13:23:23 来源: 中共晋宁区委 晋宁区人民政府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含双休及节假日)。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聘用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凡违反相关规定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七)招考比例特别说明
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1.1比例进行笔试考试,若低于1 : 1.1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政审、笔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原标题:晋宁区上蒜镇2018年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蒜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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