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8 15:15:13 来源: 衢州人才网
(二)考试及体检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考试采用面谈形式,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参照柯城区相关政策执行。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和试用期(三个月)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3、本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由新新街道所属的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新新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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