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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苏州市两新组织党建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12人公告(2)

2018-11-15 17:05:11 来源: 苏州人才网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聘用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和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政审等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苏州人才网公告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两新”组织党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行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附件3)等相关工作要求实施;聘用期间,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录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3.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专职党务工作者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咨询电话:

本简章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苏州市“两新”组织党建专职党务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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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两新”组织党建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参考内容

苏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5日

来源:

(责任编辑:j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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