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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7人公告(3)

2018-11-14 18:07:08 来源: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工作待遇

(一)实行聘用劳动合同制,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最长3年,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指定的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公司与孵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内表现优秀的孵化人员,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随时向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推荐,经双向选择,孵化人员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合同,或3年聘期结束还未与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签订用人合同的,则劳动合同终止。

(二)聘用的孵化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2200元;转正后月基本工资为2500元,绩效工资500元/月。孵化人员与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签订合同后,在用人单位享受同职级生产经营及党务人员同等待遇保障。

(三)按相关规定为聘用的孵化人员缴交“五险一金”,即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聘用的孵化人员与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干部接受同等教育管理,在孵化期间休假和探亲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参加各类公招考试不受限制。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整个招聘工作接受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纪委监督。工作中如发现违纪现象,可向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纪委举报或反映。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原标题: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关于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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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14日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jz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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