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8四川泸州古蔺县委组织部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5人公告(3)

2018-11-13 18:00:12 来源: 古蔺县人民政府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古蔺县委组织部在古蔺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保障

(一)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最长三年,由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与孵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先在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跟班学习孵化,表现优秀的随时向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推荐,经双向选择,孵化人员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合同,与县委组织部签订的劳动合同即终止;若3年聘期结束还未与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签订用人合同的,则聘用合同终止。

(二)聘用的孵化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2200元;转正后月基本工资为2500元,绩效工资500元/月。孵化人员与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签订合同后,在用人单位可享受同职级生产经营及党务人员同等待遇保障。

(三)按相关规定为聘用的孵化人员缴交“五险一金”,即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聘用的孵化人员与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干部接受同等教育管理,在孵化期间休假和探亲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参加各类公招考试不受限制。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工作中如发现违纪现象,可向县纪委监委举报或反映。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手机:);

监督电话:

原标题: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13日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jz6)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