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0 10:27:17 来源: 吐鲁番地区政府网
(三)笔试
笔试考点设在吐鲁番市,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具备的新疆常识、综合基础知识和基本写作能力,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按照要求予以加分。
笔试总成绩加5分。①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②烈士配偶及其子女。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
以上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请考生关注笔试成绩公示公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结合岗位条件和笔试入闱情况,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入闱人员需本人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①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级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
②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地、州、市级组织部门证明;
③“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级人社部门证明;
④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
⑤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考场的设置、方法、程序及要求等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办法进行。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含)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3.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面试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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