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7 14:57:48 来源: 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公布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
五、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于放弃体检资格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在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公示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政法委牵头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考察和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员录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统一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另配统一服装。每次聘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首次聘期期间不得自行离职。
八、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材料,遵守考试纪律,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为便于社会监督,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区委政法委提出,受理单位及时予以处理。
(四)监督电话:。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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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
中共赣榆区委政法委员会
赣榆区公安局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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