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5 17:19:51 来源: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审定。聘用人员上岗后食宿自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与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决定继续聘用事宜。对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随时解聘。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聘期内待遇:月收入不低于2000元,并购买四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公积金),其中个人部分自己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
(考务咨询)
原标题:2018年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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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
2018年11月5日
原文链接:-559F-459C-A4FB-AB3072BD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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