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2 10:36:47 来源: 天门市人民政府
四、推选程序
推选工作拟于10月底启动,11月中旬结束,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组织。
1.组织报名(10月29日-11月7日)。采取到市委组织部组织科或乡镇(街道)组织办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天门党建网()下载报名表格并如实填写,报名时须提供填写完整的《天门市2018年推选大学生回村(社区)工作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邮箱()。每位考生可填报1个意向村(社区)。所有报名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具体报名联系方式及相关网址见附件2)。
2.调研考察(11月8日-11月11日)。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派考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集体研究(11月12日-11月13日)。根据考察情况,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研究确定拟推选人选。
五、待遇与管理
1.所有推选对象如经过村(社区)“两委”换届程序,依法依规选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的,享受村(社区)主职干部报酬待遇。没有当选的作为村(社区)主职后备干部进行培养。
2.推选对象当选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满一届且符合相关政策和报考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村(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考试,并单设一定职位进行事业单位定向招考。
3.市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当选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满一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4.推选对象由市委组织部、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共同管理。
原标题:关于推选天门籍大学生回村(社区)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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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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