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6 16:03:12 来源: 莱阳市人民政府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统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根据考生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7天,本公司将在“莱阳市政府”网的“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经考察和体检)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招聘人员管理
公示结束后,最终确定的聘用人员与莱阳新林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总工会备案。
(一)使用方向
使用方向主要为莱阳市各镇街工会工作,具体岗位由莱阳市总工会负责安排。
(二)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实行2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内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本公司根据考核情况拟定是否继续聘用的意见。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不低于莱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包含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费用),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考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等事宜,本公司将在“莱阳市政府”网首页的“通知公告”栏上及时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并登陆网站查询。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考工作由莱阳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指导,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原标题:莱阳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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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新林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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