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5 09:23:13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面试暂定于2018年11月24日进行。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员。
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满60分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地点交通路线咨询电话: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者,参加面试不受比例限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察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招聘数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如出现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者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从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和组织考察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编外人员离职后出现空缺的,我局可以自本次拟聘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从相同职位应聘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依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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