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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三明市大田县部分单位招聘编外人员8人公告(2)

2018-10-24 18:15:54 来源: 大田县人民政府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人选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

(一)体检:由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各用人单位在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四)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笔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对考生资格复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该岗位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实行劳务派遣制,招聘单位法人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实行每年一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用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三)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具体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的专业方向证明(含专业方向)不能作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进行报考,凡有不符合的(既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不一致的)不得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七、纪律和监督

1.加强公开招聘监管服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考生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大田县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的问题,正常上班时间请与县公务员局(电话:)联系。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大田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2018年大田县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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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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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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