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8 15:42:30 来源: 南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六)聘用
对被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培训后,分派到各自岗位从事工会工作并与区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2年。
三、用工性质、薪资待遇、工作内容
(一)用工性质: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由区总工会与聘用人员签订。
(二)薪资待遇:工资采取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工资参照事业在编人员同类标准,绩效工资由南浔区总工会根据工作考核情况确定。
(三)工作内容
1.按照上级工会要求的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任务开展工会组建工作,建立和完善所辖区域内工会组织建设制度和台账;
2.帮助指导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
3.组织指导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的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
4.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5.协助区总工会做好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职工教育和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工作;
6.负责基层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意见建议的信息收集,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
7.工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附件:南浔区总工会公开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
南浔区总工会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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