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8 15:36:04 来源: 屯溪区人民政府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后在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本次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若社区再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编外),可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召开专题会议研定,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补录。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人数与经过面试人员的总分情况,按照计划数的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公布。
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整个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考察过程中要征求公安、卫计等部门的意见。如存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公示5天。
十、聘用及工资待遇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应服从街道统一分配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分配的部门或社区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街道每年将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来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续聘、解聘、奖金、评先挂钩。街道并对所聘人员档案数据进行管理。
4、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屯政办(2016)13号文件的第八条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屯溪区老街街道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屯溪区老街街道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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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老街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编外)公告
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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