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7 16:45:21 来源: 三水区人民政府-芦苞镇
(三)资格审核、面试
1.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及面试对象,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不足1:3时,从区内未入围面试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自愿原则调剂考生参加相关岗位的面试。所有报考职位均设置1:2的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2.公布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佛山组织工作网、“佛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
3.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佛山市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4)。
(2)《准考证》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和复印件1份。
(6)佛山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非佛山户籍的:提交本人与佛山企业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提供该企业或单位为本人缴纳的社保清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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