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6 21:58:26 来源: 越城区人民政府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执行。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考察合格人员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示。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前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基本工资2000元/月,无奖金),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编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薪酬等按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
2、咨询电话:
东湖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李老师。
原标题:越城区东湖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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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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