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5 13:48:35 来源: 宁津县人民政府
5、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名单。体检和组织考核合格的确定为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拟聘用人选并在宁津县政府网和宁津工会在线公布。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顺序分别依次递补。
6、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宁津县总工会培训3个月考核合格后,报请市总工会审核批准,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纳入县总工会统一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个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聘用后不提供食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津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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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孙景方
附件:
宁津县总工会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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