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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20人公告(4)

2018-10-14 13:55:39 来源: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

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

考核按照《清江浦社区工作者考核通知》执行。

若因参加体检和考核考察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后须在基层社区岗位工作服务不少于三年。待遇按照《清江浦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实施办法》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

区人社局:

区民政局:

区纪委: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清江浦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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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组织部

淮安市清江浦区委政法委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清江浦区民政局

2018年10月14日

来源

(责任编辑:ssn3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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