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3 10:37:47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面试对象确定办法
依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出现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入围考生确保联系方式通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和成绩。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面试成绩公布:每名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由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视报名情况确定笔试、面试、实操考核等招录形式(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并根据最终成绩以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对象确定办法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成绩相同,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的,则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安排加试。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考察,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公示。面试结束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公告栏等公示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