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2 16:42:50 来源: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联系人:马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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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详见附表1、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1)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10,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10,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3)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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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委办监督电话:
原标题:2018年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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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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