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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攀枝花西区陶家渡街道选聘社区社会工作者3人公告(3)

2018-09-30 12:01:46 来源: 攀枝花西区政府网

成绩通过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按照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考察与体检

本人需要出具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合格后,街道按照社会工作者任职资格条件对其进行考察。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标准

按照《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6〕27号)文件要求执行基本报酬补助标准。

五、人员管理

社会工作者每三年集中调整一次,由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新一届社区社会工作者产生后,上届社区社会工作者聘用关系自动解除。聘期内,由街道严格按照《攀枝花市西区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攀西委组〔2013〕58号)对社区社会工作者实施日常管理。

社区社会工作者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不符合聘用条件,但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3个月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遵守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聘用协议,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达到称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解除聘用的程序为:街道按《攀枝花市西区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攀西委组〔2013〕58号)依法解除聘用关系,报区民政局备案。

在聘用期内,不愿或不能继续担任社区社会工作者的,社区社会工作者本人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街道,街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终止,15日内报区民政局备案。

六、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遴选工作秩序,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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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攀枝花市西区陶家渡街道办事处关于选聘社区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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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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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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