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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人员8人公告(2)

2018-09-29 13:48:18 来源: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及写作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以管理中心网站公示或电话通知为准,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用80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2、体检工作由管理中心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3、考察工作由管理中心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及其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导致拟聘岗位有缺额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累计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管理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待遇

1、聘用人员与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1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应聘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管理中心现有编制外聘用人员同等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管理中心有权对应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应聘人员应当服从调剂安排。

八、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2、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本公告由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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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5日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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