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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池州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5人公告(3)

2018-09-29 14:53:35 来源: 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上述人员中,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合成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不再收取费用。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体检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待遇月收入享受开发区执法分局同等人员的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陆续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

(二)、本次招聘成立专门招聘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协管人员的招聘工作。

(三)公告由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池州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A-AC8C-E1532DB469B9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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