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 16:34:03 来源: 沂南县人民政府
1、笔试。
(1)笔试范围: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财务管理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按照应招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对笔试通过人员进行面试,主要面试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3、成绩。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分,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实行四舍五入,从到低分按照招考比例的1:1确定待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考察。镇组织办牵头,相关单位参与,按照考试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按总成绩顺序提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5、公示与上岗。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办理上岗履职手续,聘期为1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办理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五、待遇管理
1、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500元,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张庄镇企业编制人员管理,享受相同待遇,缴纳相应保险;
2、日常管理由镇经管站负责。
张庄镇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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