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 15:47:15 来源: 崂山区人民政府
(二)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0月12日(9:00—11:30、13:30—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发放。
准考证领取地点:崂山区政府大厦西塔楼1317房间(青岛市仙霞岭路18号)
(三)笔试
1.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崂山区情、《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崂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2.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为保证录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到低分按1: 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协调应变、心理承受、逻辑思维、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及相关专业技能。
2.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为保证录用人员基本素质,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录用,学历相同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因录用人员主动离职或试用期培训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录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由此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用工待遇
拟录用人员岗位待遇27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公积金及保险部分),绩效考核300元/月根据考核情况据实发放。
五、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均在崂山政务网()予以公布。
3.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8年崂山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政务值班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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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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