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 14:27:40 来源: 慈溪人才网
六、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察分合格和不合格。
八、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履职要求或不遵守编外用工的相关管理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月薪制,按慈党办〔2016〕59号和慈人社发〔2016〕96号文件按A类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按照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考咨询电话:。
(四)招聘事宜由慈溪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慈溪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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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9月28日
来源:浙江社区招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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