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6 19:02:13 来源: 太仓人才网
4、笔试(占30%):内容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报名者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在笔试环节加3分,符合多个优先录用条件可累计加分;笔试成绩55分及以上,进入面试环节。
5、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本《招聘简章》规定基本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到低依次递补。
6、面试(占70%):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服务态度及其他相关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应聘人员需根据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政审考察小组对其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审。
七、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经公示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与浏河镇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依法办理社、医保,首次签约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
3、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等事项的,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4、被录用的人员,如未能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太仓市浏河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实施。
咨询电话: 。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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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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