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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省莱芜市司法局招聘合同制人员3人公告(2)

2018-09-26 17:20:37 来源: 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四)面试:根据应聘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领取面试通知单后,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计算及发布: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两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或获得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在总成绩中加3分,每人只享受一次加分。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莱芜市司法局网站、莱芜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递补,并进行体检。

(七)确定录用人选:经莱芜市司法局同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与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莱芜市司法局工作。

四、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月工资不低于2200元,并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 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莱芜市司法局委托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招聘事宜。

(四)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不正之风。

(五)未尽事宜由莱芜市司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六、联系方式

莱芜市司法局: 联系人:李 婷

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原标题:莱芜市司法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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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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