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1 17:23:52 来源: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对应聘人员作出政审不合格决定前,由鼓楼区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由鼓楼区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从考试成绩、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分配网格岗位。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由各街道办事处分别组织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与被录取人员及时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间工资按照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核算,满额工资不低于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另缴纳相关保险。建立工资绩效考核机制(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同岗位考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对考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本《公告》由鼓楼区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所有招聘工作信息在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鼓楼区委政法委
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
鼓楼区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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