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7 10:23:09 来源: 仪征真州网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的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由镇成立考察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真州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内工资按不低于仪征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按照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真州镇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五、本简章由真州劳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仪征市真州劳务中心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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