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4 14:10:51 来源: 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体检(2018年9月23日-24日)
根据考试成绩总分,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如有面试,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决定,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聘用人员标准进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2018年9月25日-28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组成员由秀峰区人社局和旅游局人员组成。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业务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若考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2018年10月)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分别安排到申报单位工作,并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聘用期间,薪酬待遇按秀峰区机关同级同类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
(一)应聘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时开考。如出现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情况,则由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是否开考、是否面试以及是否减少招聘人数等事宜。
(二)秀峰区招聘聘用人员的相关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秀峰区政府门户网、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网公布。
(三)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全过程接受区纪检监察的监督和社会各方监督。
六、咨询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更好地接受各方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区监察委:
区人社局:
原标题:秀峰区旅游局招聘编外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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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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