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6 15:04:50 来源: 缙云县人民政府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放弃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缙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
四、其它事项
(1)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其中在偏远山区的人员待遇可适当提高),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所需资金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2)截止2018年 9月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按其迁出地进行认定;
(3)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4)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为维护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联系电话:。
报考人员可关注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缙云县人力社保局(微信号:jinyunrlsbj),相关公告、公示等也将在该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发布。
本公告由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
举报受理单位: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缙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举报投诉电话:
原标题:2018年缙云县招聘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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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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